我那兄弟原本不同意,可我那老娘和妹子,把他妻子骗出去藏了起来,我那兄弟才不得不就范。
今天早晨,他和侯旺一起来到这家干货铺子,说要买红枣,便尝了几个,然后便一起回去,走到半路人多的地方,他便说肚子疼,侯旺便在众目睽睽之下,将他背回家中,后来的事,天师您就知道了。”
虽然这一切,沈凝已经猜出了七七八八,可是她还是低估了人性的丑恶,若是这一切,都是瞒着苟老娘,或者是苟老娘无能为力倒也罢了,可是那人的妻子,却是苟老娘和女儿一起给藏起来的,只是为了逼迫这位寻亲的儿子就范。
当年,苟老娘卖掉亲生骨血,或许还是因为贫困,可如今这个儿子自己找回来,她却仍要这样对待他,那便是坏了,是坏到骨子里的坏。
沈凝问道:“现在你那兄弟在哪里?”
苟大有摇摇头,他没有半丝灵力,现在根本离不开自己的尸身,所以他能知道的,也只是他能看到听到的。
沈凝忽然又想起一事,问道:“听闻你的妻子是死在逃荒路上的?她是怎么死的?”
苟大有羞愧难当,恨不能把鬼脑袋缩进腔子里,好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道:“当年没有饭吃,我娘我娘使以半袋糙米把我娘子给卖了。”
这也和沈凝猜得没错,她冷笑道:“你没有拦着?那时可还没有侯家兄弟,我就不信,你在你老娘面前,护不住自己的妻子。”
苟大有羞得不敢抬头,沈凝冷笑一声:“你妻子虽然是你老娘做主卖掉的,但你能护却不护,这份业报你也要担着,想投好胎怕是不行了。”
配不上老实人三个字
其实能投什么胎,这可不是沈凝说了算的。
她之所以这样说,就是要吓吓苟大有,她看出来,这个苟大有,虽然长得人高马大,其实就是一个没有担当的怂包。
别说什么老实人,这种对待妻子儿女能护却不护的怂蛋,配不上老实人三个字。
沈凝冷笑一声,用瓷瓶把苟大有收了,瓷瓶里面还住着出尘子那个老妖怪呢,呵呵,就让出尘子先给苟大有上一课,让他尝尝鬼生富贵。
沈凝冲着小海招招手,小海跑过来,沈凝对他耳语几句,小海应声而去,青烟和独荒也跟着一起去了,今天阴天,他们可以到处乱窜。
若是以前他们可不行,哪怕阴天也不敢大白天出来,可现在不一样了,自从他们吞噬了双头婴的阴气之后,鬼力大增,一百里外都能来去自如,更不用说大白天里出来溜达了。
这时,仵作也已经验完尸了,苟大有的确是中毒,但却是死后中毒,也就是说,那毒是被灌进尸体嘴里的。
偏偏这些人还抠门,连毒药也舍不得买,所以只灌了一点点,都不够流进嗓子的,加之尸体又不能吞咽,所以那毒还在嘴里。
而苟大有的死因也查出来了,这不是仵作查的,而是请来了一位经常和衙门合作的大夫,大夫看出,苟大有是风寒所致。
这不是大病,但是苟大有身体虚弱,又没有医治,因此,对于别人的一场小疾,却硬生生要了苟大有的性命。
更重要的是,仵作和大夫一致认定,苟大有至少死了两天了,身上都有尸斑了,你说是早晨才死的,这不是胡说八道是什么。
侯家兄弟想溜,可众目睽睽之下哪里能溜,当下便被五花大绑捆了起来。
苟老娘一看,立刻躺在地上撒泼打滚,苟金花也跟着一起躺在地上,这娘俩儿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。
两个孩子秋儿和冬儿垂头跪在父亲尸体前面,默默流泪。
通判大人厌恶地看着她们,对身边的衙役说道:“这四个都是犯人,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还不知晓,一并绑了,带回衙门!”
几个衙役上前便要绑人,苟金花一见,竟然开始脱衣裳,嘴里喊着:“官爷们当街调戏良家子啦,快来看啊,调戏良家子啦!”
围观百姓见过不要脸的,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,这苟金花年纪不大,也就是个年轻媳妇,怎么就能这么不知羞耻呢?
衙役们傻了,这里是白凤城,是大城,不是穷山恶水,他们还真没见过这样的。
见衙役们拿自己束手无策,苟金花得意了,可是她得意得太早了,忽然一桶凉水兜头倒下来,浇得她透心凉,现在不用脱衣裳了,她的衣裳全都贴在身上,和脱了也没区别了。
春俏拍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,哼,如果不是怕臭哄哄影响铺子的生意,她就朝那不要脸的女人泼粪汤了。
苟金花被这桶水给浇得有点迷糊,还没等她反应过来,衙役们七手八脚把她捆了起来。
苟老娘也被捆了,衙役们嫌她们太吵,扯下侯家兄弟脚上的袜子塞进她们嘴里,那袜子一股子t臭咸菜的味道,母女俩想吐又吐不出来,难受得眼泪直流。
苟大有死了,她们没掉眼泪,所以这会儿就流个够吧。
通判大人正准备带着犯人离开,人群外响起一个洪亮的声音:“大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