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。”莫小北苦笑点头,她哪儿能忘啊。
“我那时候想的太简单了,不是黑就是白的,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纯粹的事儿。我那时候真是对不住你,对不起啊。”
莫小北叹气笑道,“算了算了都过去多少年了。”
“是啊,都过去很多年了。但是想想,好像就像在昨天呢。”
她完全陷在椅子里,望着窗上反射出的雪光,轻轻摇头笑道,“我跟你说,我高中的时候啊,想得特别天真。我那时候看见电视里头小说里头演得什么见义勇为什么行侠仗义,我以为我自己长大了出去上学,出去工作以后,就可以当一个劫富济贫的女侠,流芳百世了。可现在想想,我那时候真的是蠢到了极点。其实,我自己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,只是一直被小小的县城困住了我的目光,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在夸我,所以我觉得自己很了不起,所以自然而然地对于别人就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。尤其,是像你们这样家境不好的。”
她说着,转头看着莫小北,轻轻摇头道,“从小,因为我父母工作的原因,我可以接触很多很多像你们这种家境贫寒的学生。每次他们的父母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衣裳找到我爸妈,商量缓期交学费的事儿的时候,我就会躲在他们背后,看着同样穿得破破烂烂的躲在他们父母背后的同龄人。我可以从他们的目光里看见自卑和怯懦,以及他们眼神倒映出的我的优越。我爸妈时常跟我说要体谅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,要和他们做朋友,不能表现出对他们有丝毫的嫌弃。所以,我从小就喜欢和家境不如我的人做朋友。”
“这已经算是病态了,我爸妈他们欣慰我变得懂事,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喜欢被他们羡慕的感觉。喜欢自己的优越凌驾在他们之上的感觉。从小到大,因为我爸工作的原因,夸赞我的老师也好,周围的人也好,都有很多很多,所以,我渐渐认不清自己了,我以为自己很伟大,伟大到可以被刊载到史书上,被人敬仰,被人顶礼膜拜。”
“所以,我升入大学后,变得更加地喜欢参加公益。学校里和学院里那些去敬老院孤儿院探望的活动,我从来都不缺席,去聋哑学校,去探望那些孤寡老人的时候我也很积极。大三的时候,学校组织三下乡。我是我们人文学院的学生会主席,本来学校已经安排了我们去离学校不远的一个村庄里支教,但是那地方其实并不穷,里面的学生虽然是农民工子女,却是可以吃得饱穿的暖的那种。我听了辅导员的提议,就不想同意,也不想过去。恰巧学生会的一个男生说他的家乡属于贫困县,那里缺支教的老师,让我们过去。”
“我听见这些话,那份骨子里头的优越性又在作祟了,我没多想,就组织了文学院里十几个系的人一起过去那男生说的地方。可我没想到,他竟然是骗我们过去给那里的人做媳妇的——很不可思议吧?他是个大学生,却当了拐子,他说是因为他上学的钱是乡亲们众筹的,所以他得报恩。呵!可真是知恩图报!——我们一行十几个女生,全都没想到会这样,到那以后就用各种理由软禁了我们,把我们和那些男同学分开,一天拉走一个却不见她们回来——我见势不妙,拉着几个女同学偷偷摸摸跟上去,结果就看见——”
“别说了!”她越说越激动,陷在椅子里好像发狂了一样。莫小北惊讶地看着她的变化,正要问她怎么了,唐文显忽然从外间拉开病房的门闯了进来,制止了她的话。
“……没事,我就只想跟小北说一个道理而已。”
她的神色很颓靡,慢慢从椅子上抬头,搂住唐文显的腰,轻轻地蹭,一边侧头看着莫小北慢慢道,“有些人,能珍惜的时候就珍惜吧,别等到失去了,或者自己受伤悔不当初的时候,才后悔。”
莫小北这才知道她说了这一大堆话是为了委婉劝说她要珍惜眼前人。
不过,她和唐文显的相处模式,根本不像是惜取眼前人的模样。
更多的却像是溺水的人抱住手里的一根浮木,就久久不放。
作者有话要说: 我发现我写的这篇文里头没一个正常人,心理或多或少都有点变态。e,可能是我心态出问题了。
明明是她生病住院,最后那些探病人的对象却变成了季零雨。
她自己在病床上躺了一天, 就可以活蹦乱跳地自己走了, 季零雨却因为在她面前重揭伤疤, 抑郁症又犯了。
不对,是一直也没好过。
对于季零雨会得这种病,莫小北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。
毕竟她以前那么活泼。
看见她近乎神经质地缩在椅子上自言自语的样子, 莫名让她想到了她们刚进高中时,和她们同寝只有一个多星期的许纪。
她大学的时候,选修过一门社会学。那戴着黑框眼镜的女老师站在讲台上高谈阔论批判那些自杀的人为:没有勇气、被社会淘汰的可怜虫的时候,她就一直在想,可能并不是人被社会淘汰,而是社会在淘汰人。
没有人生来就是无意义的, 即使她们看起来微不足道。
但生命都是很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