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不用。”苏唱摇头。
“啊,那你,这。”
苏唱笑笑,站起身来,把盒子放柜子上:“我对这个没兴趣。”
周六,苏唱和于舟终于不负众望地去了酒吧。
人家俗语说“该省省,该花花,骑自行车上酒吧”,她俩开帕拉梅拉。又押韵了。
由于要装姬,今天苏唱穿得要帅一些,铁灰色的长袖大t,刚刚盖过极短的热裤,那些年挺流行的“下半身失踪”式搭法,一双同样铁锈色的直筒骑士长靴,戴了个鸭舌帽。
于舟发现苏唱很喜欢穿靴子,不知道穿衣喜好和心理学有没有关系,但于舟觉得爱穿靴子这回事,特别苏唱。因为她特别会拿捏人的想象力,她的腿很漂亮,但她从不会完整地露出一整条笔直的长腿,上方遮一些,下方掩一点,你以为她保守,偏偏她又不吝惜于弧度最好看、肌肤最白皙的那一段,明晃晃的,很容易在行走坐卧间就让人失神。
她雪白的肌肤,在阳光底下会正直一些,但夜场就不一样。
暗影、流灯、音乐、酒香,还有节奏间人们不甘示弱的只言片语,在掩藏间压抑的释放,给目之所及都加上一层迷人的滤镜。
坐在卡座的苏唱也不例外。
她仍旧是翘着二郎腿,鸭舌帽摘了搁在手边,一般人摘下帽子头发会塌,但她左手脱帽,右手从前方将头发往后一拨,规整的黑长直乱得慵懒,松松地簇拥她生人勿近的脸。
看得出来,在这样的场子她会随性一些,因为平常她勾起来的脚尖是不晃的,但今天喝酒时晃了两下。
于舟这才发现,以苏唱对酒吧的适应度,和点酒的熟悉度,她根本没有任何必要来酒吧观察,她看起来是会上酒吧的,虽然她总是独自坐着。
不怎么来酒吧的是于舟。
她整个周六都很兴奋,还打电话问火锅怎么穿比较适合,头发要不要卷一下显得成熟些,化妆呢,要化妆吗?
火锅很有本领,用三个字就让于舟不紧张了,她说:谁看你。
所以于舟穿着t恤和牛仔短裤就去了,白t,你别说,在夜里可显眼。
火锅说得很对,les吧和于舟想得很不一样,没什么搭讪啊撩闲的,大家都自己聊自己的,气氛也并不over,甚至有人穿着职业的衬衫就过来了,挽着袖子跟对面的人小声说话。
比一般酒吧要矜持一些,可能是女孩子多的缘故,于舟呆着还挺舒服的。
但舒服里又有点无聊,没有酒吧奇遇,也没人关心她俩是不是一对,让于舟给苏唱当狗头军师的样子显得很滑稽。
而且为了卡座的低消,俩人还点了三瓶洋酒,也不知道咋处理。
“会不会十五二十?”
“不会。”苏唱说。
“划拳呢?”
“不会。”
“好吧,我也不会。”于舟拿起骰子,“那比大小吧咱们。”
于是俩人无聊地一边摇骰子一边喝酒。
“你看,虽然现在网上说流行那种娘t,但这酒吧里短发t还是多,而且还挺受欢迎的。”于舟在摇骰盅的间隙跟苏唱撇嘴八卦。
“是吗?”苏唱没看出来谁受欢迎。
“是,本来我以为你这种在酒吧能吃香吧,看来我还是对这个群体有误解。”于舟老神在在地说。
苏唱漫不经心地笑了笑,让于舟有点恍惚,她在苏唱睫毛投射下的阴影中,第二次想起那个反差感极强的白色团子。
酒吧的灯光给苏唱洁白无暇的脸打上阴影,而洁白无暇的团子给于舟心里的苏唱也上了阴影。
她洗澡时也曾经有一秒,就那么一秒,在想,苏唱这样的人,如果真的“用用看”呢?还会冷静吗,还会自持吗,还会有空洞的温柔吗?
于舟因为这样的想法慌不择路,她觉得自己对这个朋友很不老实,很不尊重。
要命了。
而苏唱发现于舟又习惯性地咬嘴唇了,她像只兔子,偶尔有磨牙的习惯,所以思考时会轻咬手指的骨节,无措或者迟疑时会咬嘴角。
苏唱想起昨天为项目做功课而阅读的原著小说,作者很会写细节,有一段是说,女主在某个时刻也会不由自主地咬一咬嘴角,另一个女主伸手温柔地帮她放开。
她以为她在救她,但不是,让她咬住嘴角的,就是这个伸手的人。
看了这段后,今天白天苏唱再见到于舟时,有一点不舒服。因为于舟兴致勃勃地挑衣服,表情里对于要和苏唱去les吧这件事没有多余内容的样子,让苏唱那一点出格的想法,显得很多余。
喝了一瓶半,于舟也没醉,还是觉得无聊。
她跟苏唱说:“我看小说里,好像卫生间那边会精彩一点,我有点想去看一眼。”
“是吗?”又是这句话。
于舟已经摸清这俩字的底层含义了,于是领着苏唱往厕所去。
何止精彩一些,还没走近,就听到缠绵的气息,略微